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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漫步人生路


“诶,小虞,别傻愣着,快坐,快坐,不要那么紧张嘛,也不用太拘束,我们又不是魔鬼,哈哈哈。”刘总招呼我坐下,那笑声慷慨大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状况让我有些不知所措,我将自己僵硬的身体折叠起来,放在沙发上,心中暗自骂道:你们怎么就不是鬼了,每日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,跟那专食人血的吸血鬼有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噢!对了,小虞,忘了给你介绍,这位就是我们公司的领头羊,董事会程董事长,程董事长在商界涉猎的范围比较广,平日里工作又比较忙,很少来我们公司,所以你应该比较陌生。诶,老程,这小伙子就是虞力齐,咱们编程部的技术骨干。”刘总相互介绍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暗自心想:本人虽处公司最底层,却也并非井底之蛙,这公司里的大当家,头一把交椅,我还能不认识?别说是他的身份,就连身旁那个女人与他之间的关系,我都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未等我做出反应,却出现了超乎预料的一幕,只见这老资本家竟突兀地站起身来,缓缓走到我面前,恭敬地向我伸出了右手,那笑容中混杂着谦卑与平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情形倒令我深感诧异,按公司里潜在的规矩,上下层之间有着绝对的身份、地位悬殊,自古以来便是泾渭分明,上层领导不会轻易与底层员工握手,至少不会表现出这般谦恭的姿态,平日里的相处之道,除了理所应当地下达命令,以及特有的盛气凌人之外,似乎不再有其它人情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何德何能,长这么大,又何曾受过这番恩赐,于是我颤抖地站起身子,呆呆地望着他,然后机械着挥动着手臂。近时我才发现,他的手掌厚实,温暖,手背上布满了老茧,当握住那一刹那,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稳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此时的我却仍旧一头雾水,搞不清事情的所以然,大人物办事的规矩向来如此,总是先唱红脸,再给白脸,接下来面临的才是真正意义的审判,当判官撕下脸皮,露出狰狞面孔之时,那□□裸的真相才痛彻心脾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,刘总举起手中的一个文件袋,望着我轻声问道:“小虞,这些东西,都是你做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眯着眼废力地朝他望去,却看不清那袋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程之初赶紧将它递到我面前,我这才清楚地看到,那袋子里装着的正是我平时编程所用的手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这是——是我做的,只——只是,怎么会在您这儿?”我吞吞吐吐地回到道,感到万分惊讶。

        刘总看了看程董,又看了看程之初,三人竟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们终于还是发现了你。根据你的档案,你是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的?”刘总翻看着一份资料,虽相隔很远,但根据封皮,我还是能分辨出,那正是我进入公司时的求职简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家是哪儿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心中暗自骂道:这tm简历上都有,你自己不会看啊,还偏要问我,辞退就辞退,干嘛那么多废话,既为砧板之肉,难不成还想在临终前羞辱我一番?

        “喜欢这份儿工作吗?”刘总盯着我,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听他如此一问,我心中竟顿时生出一股莫名的冲动,反正都要被开除了,倒不如先发制人,在临死前畅吐个痛快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壮着胆,扯开喉咙道:“说实话,我喜欢我的专业,但并不喜欢目前这份工作,特别是贵公司给我的这份工作!”

        程董和刘总相互对望,我的这句话似乎完全超出他们的预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哟,小伙子还挺愤世嫉俗,那你说说,我这个公司,究竟哪些地方让你不满意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说就说!反正都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,首先,对于我们这类老实人而言,待在这里根本就是混天度日,没有任何升职空间,所谓的均等机会,不过是留给那些尔虞我诈的人,我们做再多的努力,也比不上人家的一个小伎俩;其次,这份工资低得实在离谱,我并非刻意吐槽你们这类横征暴敛的资本家,而是希望彼此能坦诚相待,希望你们能把我们当人看,从良心上给一口合适的糊口饭;最后,我喜欢我的专业,这也正是我在这里坚持下去的理由,所以也拜托你们,请不践踏我的专业喜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,我竟一气呵成地发泄出那么多牢骚,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即将被辞退,内心深处还在与资本家做那殊死抵抗。其实,我已经为自己想好了出路:既然知道自己要卷铺盖走人,那还不如主动出击,将这帮虚伪的商人骂个狗血淋头,然后华丽地转身,再摔门而去,只留下一个风流潇洒的背影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这两位被骂的资本家竟一反常态地冷静,他们丝毫没有恼怒,反而带着一副奇特的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哈,这小子,够直白,够爽快,我喜欢!老程,你看看,真有些咱俩当年在部队时的影子。”程董大笑着对刘总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哟,难道这俩老头年轻时还当过兵?竟然还是战友?难怪一口一个老程,叫得那么亲切,毫无上下等级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即,刘总沉默片刻,然后突然话锋一转,带着一副坚毅的眼神对我说道:“那——如果我给你一个经理的职位,你能胜任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在气头上,我没加思索地破口而出:“有何不可!他们能干的事,凭什么我就干不好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程董和刘总再次相望,再次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,刘总以首长的口吻对我说道:“好!设计部刚好空缺经理一职,我现在就给你!不过,你得给我干好了,要是给我搞得个拉稀摆带,我可拿你是问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诶,等等,您,您说什么?今天找我来,难道不是给我开公审大会?”事态发生了180度逆转,令我手足无措,我歪着脑袋,疑惑地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谁说要给你开公审大会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——那个——”我吱吱呜呜,不知该如何表露心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婆婆妈妈的,给我一句痛快话,这个经理,敢不敢要?能不能干好?”刘总再次吐露出军人才有的气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干倒是能干好,只是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什么,莫非你小子还嫌经理不够大?要不你来坐坐我这个位置?”刘总笑着调侃道,那话中却并无恶意,也闻不出半点讽刺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不不,不是这个意思,我只是不明白,为什么会突然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哈,这个呀,还得要感谢你的好同事,要不是她竭力引荐,我们公司还真是会流失你这个人才啰。”刘总指着程之初对我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可不关我的事,能力是基础,我只不过刚好看到了他的才华,引荐引荐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,我哑口无言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就这样吧,就这么定了,从现在开始,设计部经理一职归你,年轻人,好好干!千万别搞什么拉帮结派、投机取巧的事,切记踏实,只要你有能力,公司绝不会亏待你!之初,你带着他去人事部做下登记,我已经给那边去过电话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至此,一切豁然开朗,原来我并非接受审判,而是破天荒地得到了提升。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从那房间里走出来的,毕竟经历了心理上的极端变化,这一切事实太过戏剧、太过婉转、太过荒唐,俨然一场稀里糊涂的梦,将我打了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你。”电梯里,我惊魂未定,也只得用这三个简单的字眼报答程之初的知遇之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靠!别给老娘来这柔情蜜意的一套,如果要谢,那还得谢你自己,要不是看到你那程序本,发现你还有一些本事,否则,我才不会帮老头儿招揽虾兵蟹将。”程之初调皮地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话虽如此说,可我却深刻地明白,这其中定是大有文章,虽然我在编程方面有一丝建树,可这公司里的人却并非都是些混吃混喝的主,实则人才济济,我又何德何能,怎会获得这一步登天的机会?如果没有程之初的帮助,我永远也只是一条被埋没在沙滩下的咸鱼,即便有了梦想,那也只是些发了霉的幻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呢?你还想继续待在底层?”我问她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,下面的生活挺好啊,比较符合我的性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在那吵杂的环境中,你能安心地学到东西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不能,你看,我不是刚学会了选贤任能的本领吧,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你就别洗涮我了,平时吧,我一副愤世嫉俗的臭架子,可真到了这时候,我反倒觉得自己没想象中那么优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嘿,小子,底气不足啊,这可是犯了领导者的大忌!既然成为了管理者,那就一定得要有魄力,切莫妄自菲薄,如果你对自己都不信任,左右摇摆,那还怎么能让下面的人听从你的诏令?”

        想想也的确如此,于是我挺起胸脯,装腔作势道:“好,那以后我可就是你领导了,无论什么事你都得听我的安排,什么端茶倒水,打扫卫生,一样都不能含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哟哟哟,还拿我开起刀了,得吶,虞经理,打今儿起,伦家一定好生伺候您的起居。”她扮着鬼脸向我调侃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诶,这刘总跟你爸很熟?”我试探着问她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刚刘总都跟你嘱咐什么了,不准搞拉帮结派的事!才几分钟而已,你就打听起上层裙带关系啦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摸着后脑勺尴尬地回答道:“不是不是,我只是感觉特奇怪,他俩好像认识了很多年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可不,那些年刘叔和老头儿在青海扛过枪,属于同一个战壕里爬出的生死哥们儿,听老头儿说刘叔当年还救过他的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救过他的命?”我惊讶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具体是怎样,我爸也没给我细说,总之他们的关系非常好,就像生死弟兄一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喔,原来是这层关系,难怪他们两人之间那么随意,毫无上下级关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听老头儿讲,刘叔当年还是老头儿的上级,那时他任连长,老头儿只不过一工兵,后来老头儿转业了,跟着下海潮流一同到了南方,操持起了生意,而刘叔则一直留在部队,最后做到了团长,前些年因为年纪大了,才转业回来,老头儿顾念战友情谊,也担心他闲着无聊,于是让他过来帮帮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噢,原来是这样,难怪总觉得刘总讲话时总是一副首长的语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刘叔人挺好,以前每年生日,他都会专程从部队回来,给我生日礼物,完全把我当成亲身女儿看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噢,原来如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经她如此一说,我反倒是轻松了许多,对于这般情深意重的上级,以后的工作必定是更好开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说那老头可真够自私的,自己年轻时过足了当兵的瘾,却不允许我去部队,也不答应让我去当警察,简直太可恶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哈,你老爹是心疼你这个宝贝女儿,何况,就你这个火急火燎的性格,要真当了兵,还不把人家部队搞得个鸡飞狗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——!信不信老娘亲你一个大嘴巴子!”

        来到人事部,这里的人对我们异常热情,看来如刘总所言,他早有吩咐,按照他们的要求,我填了一张表格,之后,我问了他们一个愚蠢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设计部的曹主管现在调去哪个部门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所指的曹主管,正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个篡夺我成果,踩着我肩膀往上爬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噢,你说他呀,还在设计部,不过现在不任主管了,主要是协助你的工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人事部工作人员的这番话让我爽到了极点,我并非一个眦睚必报的小人,但能够从别人脚底下翻身,甚至是站得比他还要高,这番心里的痛快之感,自然是无法言喻。

        表格填好之后,人事部工作人员带着我们来到办公室,当时的场景令我终身难忘,当工作人员向部门全体员工宣读任职文件之时,就如同宫廷剧中太监宣读圣旨一般,庄严、肃穆,当念到“钦此”那一刻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了,一直以来,在他们眼里,我属于太过死板,不懂人情世故的人,倘若部门里有人会升职,那我便是最不可能的一个,而如今,这突如其来的逆袭,却打破了他们固有的职场法则。

        安静几秒之后,大家纷纷前来向我祝贺,而我却明显能从他们脸上读出五个字——怎么会是你?

        那高健则更夸张,直接冲上前来紧紧挽住我的胳膊,激动得上蹦下跳,眼眶中甚至泛起了泪花,那呼天抢地的样子,极似历经了两万五千里长征后胜利会师的红军,是喜极而泣?还是妒忌而悲?已然没有任何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一个道贺的人是曹主管,不,是曹助理,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滑稽,机械的笑容僵硬得近乎抽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恭喜你呀!我就说嘛,你年轻有为,必担重任,果不其然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心机深重的人果然非同一般,此时的他心里定有一万个不答应,也一定诅骂了我千百遍,可即便如此,他仍能够面带笑容对我祝福,就这种品质,这翻镇定,的确是值得我好好学习学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哪里哪里,还得多亏曹主管平时的照顾与提携。”我顺口说了一句客套话,可这话中潜藏的意思,他自然是非常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敢不敢,我现在是您的助理,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,我一定竭力而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时的我竟开始有些怜悯这个摇尾巴的人,谁叫我天生一副软心肠,见不得别人落魄,即便是那农夫与蛇的故事听了千百遍,真要作出选择,我仍会将它从雪地里救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前的事就不提了,以后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,一起加油吧!”尽管他心狠手辣,喜欢背后捅刀,我却仍希望与他冰释前嫌,这或许就是我在职场里的致命弱点——怜悯心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,部门为我举行了升职宴,这是我第一次以主角的身份出场,也是我有史以来喝得最多的一次,晚饭过后,大家意犹未尽,决定去唱k。

        包厢里,又是一轮觥筹交错,马屁精们要求我唱歌,但五音不全的我却有自知之明,这洋相我是死活也不肯出的。无奈之下,他们只能靠喝酒与我拉近关系,可他们哪知道,我可是酒场里的不倒翁,几番对饮下来,包厢里已满是空酒瓶,一个个败下阵来,歪歪斜斜地如同尸体般躺在沙发上,我看着自己的战绩,不禁暗自窃喜。

        程之初并没喝太多酒,至少人还是清醒着的,最后,这包厢里似乎只剩下我和她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借着酒气,冲她嚷叫道:“喂,你不点首歌吗?好像我还从来没听你唱过歌,来,给大爷唱一曲儿!我给你点上,说,唱什么?《好汉歌》还是《男儿当自强》?这两首歌可都是为你量身打造的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滚!人家可是娇嫩欲滴的小公主!我自己来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前奏响起,她拿起了话筒,然后羞涩地向我挥了挥手,这是一首老歌,邓丽君的粤语歌曲《漫步人生路》,歌词大体是这样的:

        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

        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

        越过高峰另一峰却又见

        目标推远让理想永运在前面

        路纵崎岖亦不帕受磨练

        愿一生中苦痛快乐也体验

        愉快悲哀在身边转又转

        风中赏雪雾里赏花快乐回旋

        毋庸计较快欣赏身边美丽每一天

        还愿确信美景良辰在脚边

        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

        悲也好喜也好

        每天找到新发现

        让疾风吹呀吹

        尽管给我俩考验

        小雨点放心洒

        早就决心向着前

        当程之初放下话筒的那一刹那,我傻了、我呆了、我惊诧了,对于我这个毫无音乐细胞的人而言,很少能有一首歌能敲开我的心门,看着屏幕上滚动着的歌词,耳中还回响着那动人的旋律,上天仿佛太过偏爱程之初,赐予了她一副天使般容貌,仍觉不够,又给她装上了能吟出天籁之声的好嗓子。而这本是一首轻快、激进的歌曲,却被她唱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哇,牛逼,唱得真好听。”我竖起大拇指赞叹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程之初却笑而不语,从侧面的角度,我突然发现她的眼角似乎有些湿润的东西,正伴着霓虹灯偷偷闪烁,此刻,我再次看清了那个躲在她身后的影子,那孤单、无助的影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怎么了?”我轻声问她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先是微微一笑,然后严肃地说道:“这是我妈年轻时最爱的歌,打小就保存在我的记忆里,直到现在,我家里都还保存这这样一盘磁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阿姨她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来!喝酒!以后就是经理了,好好干,拿出你吃奶的劲儿,可别把老头子的公司给玩儿砸了,干杯!”

        她突然提起一杯酒,一饮而尽,我并非蠢货,自然也能看得出,她不想提及那首歌背后的故事,我猜想,那首歌,以及那盘老旧磁带,一定与她母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只不过那仅属于别人难以启齿的秘密,我也不便多问,只能静静地陪她喝酒。可她却情绪上了头,一个劲儿地喝酒,一杯接着一杯,到散场时已醉得不行,走起路来偏偏倒倒,神志不清,满口胡言乱语,净是些听不懂的英文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后来,同事们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了,最终只剩下我们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走,老娘送你回家。”程之初一个劲儿地往前窜,一个踉跄,差点就摔倒在地,好在我动作灵敏,立马伸手将她搂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心点,就你现在这状态,还能送我?车就不开了,我打车送你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轻轻点点头,脸上泛着红晕,然后全身瘫软,一头栽进我怀里,我哪儿经历过这场面,却又无可奈何,只得一手用力搂着她,生怕她重心不稳一头栽倒在地,随后,我扶着她一步一步艰难地来到马路旁,好不容易拦下一辆出租,我将她扶上车,给她系好安全带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——她到底住哪儿呢?我压根儿就没去过她家啊,于是我轻摇她的肩膀,可她却耷拉着脑袋,根本讲不出半句话,无奈之下,我只剩下一个情非得已的选择——将她送回我家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嘱咐司机将车速降低,以免路途的颠簸会让程之初感觉不舒服。我喜欢夜空下的成都,喜欢它那静谧而安详的状态,仿若襁褓中的婴儿,不哭不闹,安静地等待着黎明前的第一滴奶水,我想亲吻这片熟睡着的土地,却又害怕惊扰到它梦中的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 转头看看程之初,她亦如同这座城市一般,安静地熟睡着,不哭不闹,她侧着脸,凌乱的头发披散在胸前,细长的发丝一根一根抚慰着肌肤,泛红的嘴唇跟着呼吸的节奏一紧一弛。

        打心底来说,不论长相还是人品,程之初都算是不折不扣的大美女,甚至是到了极品的地步,不过,我却并没有对她产生任何非分之想,毫无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,于我而言,她是一个心心相惜的挚友,一个像铁一般坚固的好哥们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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