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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排江坡


排江坡头,我家有一块地在那里的,通常母亲会带领全家发起大阵仗的农作活动,母亲会说:“快挖丫。快挖,挖出的厥菜根拿回去做粎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知道厥菜可以吃,但不晓得厥菜的根能做粎粑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为了这神奇的“宝”,我使劲的挖,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挖完排江坡头的地,得了一大堆厥菜根,可母亲不兑现承诺,她因此被我认为是一个极不讲信用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母亲说:“懒心了?懒心的话就上坡头去讨竹笋和厥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领旨飞奔而去,这会儿,只要不干活,别说讨竹笋厥菜,就算割草回家喂马我也是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听说坡头有倒路鬼,许多大人们都被倒过,破解的方法是,被道的人大声的叫喊:“啊,难道我着倒路鬼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倒路鬼听了也就不倒路了。着慌的另投他路。坡头到底有什么鬼我不知道,不过,大人们都对付不了的东西,我作为小孩子就更加小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包毛草叶齿锋利,不小心割破手指会流许多血。

        听说鬼也怕这个,我于是一进林子就找一棵。

        村里平时哪家猪生仔和下小马了,都会在院门口扎一把包毛草,让带锁匙的生人免进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带锁匙的人强行进入,主人家是很不高兴的。听说反其道而行,畜口就会少奶,奶不够,小生命折了,主家亏了钱,谁还会高兴。

        关于包毛草,母亲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,她说以前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,女人是因为跑进山林里不小心被包毛草锋利的齿子划到身体,然后才变成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母亲不善长讲故事,再生动的故事到她那全索然无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带了包毛草后胆子就大了,想着以往父亲到林子里寻找茶花,正如我寻寻觅觉厥菜和竹笋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站的地方,可能是父亲踩过的,我就感到幸福感满满,因为父亲的爱无所不在。

        父亲让我去要马,放学的时候,季节应该是秋收冬藏的交界处,我和栀子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栀子是从小就喜欢跟在我后面一直叫雅娘,雅娘的可爱小男孩之一,小时候带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孩子,吃饭时,你饭一口,我汤一勺,不分碗不换勺的游戏吃完。

        雅娘雅娘,我还真像他们的半个娘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走到父亲讲的地方,马已经不在那儿了,坡头地面大,我们来回跑几圈,眼看依旧不见马群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慌,着急的没完整讲全一句埋怨的话,委屈的眼泪就大颗大颗的掉落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后想想,我这雅娘当得真的太娘泡了,人家小栀子都没掉眼泪,我却最先痛哭起来,简直是丟脸丢到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栀子看我哭了,他反倒过来安慰我,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,对着一个哭哭啼啼骂骂咧咧的我大慨也不知道说什么话安慰才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哭够了才抽抽嗒嗒的说:“栀子,我们回家吧,赶紧去告诉你爷爷他们,让大人们来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好。”栀子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安安静静的走回家路,栀子安静是因为他懂事,我安静是因为我不好意思再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天上也像人间那样有翘翘板的话,太阳西斜的光就是板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此刻,太阳在往下沉,月亮则往上,七翘板扫过山头,天就快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泪眼模糊,简直看不清楚来时的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回去,父母会骂不说,家里的半个财产丟了,心也是特别焦痛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突然,栀子喊起来:“雅娘,雅娘,马,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擦了擦眼泪,泪太多,手心不够装又换手背,擦完努力朝他手指的方向一看,我们的马群因为来接它们的主人太慢,自己老马识途的走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正一头雾水的站路边想办法呢!我的马叔叔马婶婶哦,我破涕为笑,从来没有一次像这回如此的爱它们。

        栀子,栀子,我可爱的小侄儿,你也把刚才我丢脸的事忘掉吧,记住,对谁也不能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坡头给我的印象太五彩缤纷了,它们是我挖厥菜根后被母亲欺骗的失望,是我丢失马群伤心的眼泪。

        也是我同言诺步行千里走酸的脚,同父亲找笋时蹦坏的一条裤子,崩坏了,我就把它卷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还好,它是一条长腿裤。

        坡头还是野草莓,山桃子的出产地,野草莓一路都是,山桃子,它们却像隐居士那样藏在林子的某处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到山花烂漫,你有迹可寻,正到山花烂漫,望君光临,如果你想吃桃,去摘,得用麻包袋才行,因为它们太多了,你吃饱吃腻了装回来还可以喂猪。

        百合花开放时,父亲会不远山高坡陡的带我们去坡那边打马草,每到这时,百合就是我的最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平平常常,不动声色得一朵来,如获至宝的带回家,给谁呢?给谁都是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太阳花开得整个排江坡都是,它们与我相遇时,都已经全长至膝盖,并且开得温柔。

        它们乖巧,精致又可爱,难怪成千上万的蜜蜂蝴蝶会不远千里万里前往赶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嗡嗡,嗡嗡。”它们可比大蚊子绅士多了,它们只吃花不吸人血,除了讨厌的大蚊子,还有令人惊悚的大黄蜂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小心把它们的窝勾着了,这下,十几只疯了似的赶死队就拼了命的朝我发起进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护着头,狼狈的在花丛里跑,如果是帅哥,就是人在花丛死,做鬼也风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呢?算什么?还好父亲及时来救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被杀人蜂亲吻的感觉不好受。后来,有一只蝗虫如法炮制。它“呼”一下飞到我脑门上,悠哉游哉的爬丫爬,我以为是又来杀人蜂一只,定在那儿动也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简直连大气也不敢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蝗虫,不作肯定不会死,等它爬到我的眉毛,好,我看清楚它了,不过是个狐假虎威的下九流,我大手一挥,它就被我牢牢捏住,这下,想不死都难了,就让我帮你流芳百世,化作春泥去护花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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