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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1章 长街


  当俩人从怡翠楼出来时,慧染并没有戴那顶新出炉的鸭舌帽,而是学着王琳琅的样子,戴着一顶黑色的幕篱。
  新事物的出现,往往引起了瞩目与喧嚣,而他不是张扬的人,并不喜欢过多的目光,聚焦在自己身上。所以,随大流地戴上了一副幕篱,走在人群之中,倒并没有人探究。
  街面上很热闹,一副盛世繁华的景象。店铺林立,行人如梭。各种商贩的叫卖声,有高有低,像是浪潮一般,此起彼伏。盛夏的阳光,炙热地铺洒在红砖绿瓦,和颜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,给眼前繁盛的小石城,增加了几分热情和朝气。
  王琳琅啃咬着一个糖葫芦,先前心中的那股慌张,恐慌,不安,似乎随着越来越沉稳的步伐,而被渐渐地踩到了尘埃之中。那颗仿佛做着加速度运动的心脏,仿佛也慢慢地恢复了正常的跳动。
  她喜欢人群,喜欢热闹。因为身在人群的时候,她觉得很安全,就像是一滴水一般,在大海里,根本感觉不到作为个体的脆弱与慌乱,因为周围都是同伴,它们挤挤挨挨地在一起,将那些孤独,伤心,与猜测,都统统地赶走。
  她咔擦咔擦地咬着最后一个冰糖葫芦,感受着那甜丝丝的味道,从舌尖,一路滚落到胃里,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。甭管了,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!至少,萧博安对她的那一颗心,是毋庸置疑的真!
  “阿染,糖葫芦,好吃吗?”她问道。
  “好吃,比在临河吃到的糖葫芦还要甜,还要好吃。”慧染两眼晶晶亮地说道。只是那黑色的幕篱遮挡住他的容颜,只有那欢快的语调,流露出他的欣喜之情。
  “吃完了,我们去成衣店,给你置办两身衣服。”看着慧染身上那身有些起毛边的衣服,王琳琅心中微微有些发酸,含着满嘴的山楂碎片,口齿含糊地说到。
  “嗯!”慧染点点头,果然,找到了小琅,就好像是找了主心骨,那颗宛如悬浮在空中的心,终于落在实地之上,踏实了,安稳了!淡淡的幸福感,募地涌上心头。
  他兴高采烈地转入一家成衣铺子,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板娘,就像是猫儿见到了鱼一般,热情地扑了过来,引着俩人在铺子里转来转去,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自家的成衣是如何如何地优良。
  慧染兴奋地瞧来看去,王琳琅的眉梢却挂上了一抹淡淡的冷意。她的视线随意地朝外瞥了几眼,心底里却是嗤嗤地冷笑了几声。也不知哪里来的几个喽啰,竟然在她们刚出了怡翠楼不久,就暗暗地跟上了她们。
  也罢,陪他们玩玩,看看这出大戏里,还有谁身卷其中?想到这儿,她将换好衣裳的慧染拉到角落里,低低地吩咐了几句。一脸懵懂的慧染,脸上先是愕然,然后是了然,最后摸了摸自己腰间的洞箫,重重地点了一下头。
  不消片刻,他便焕然一新。一件宽大的白色袍服,套在他消瘦单薄的身躯,晃来荡去,衬得他像是竹竿一般。戴着的幕篱,被他掀开,露出了他清净如玉一般的脸庞。
  在老板娘惊愕不已的目光之中,他双手合十,道一句阿弥陀佛,便衣带飘飘地走了出去。王琳琅走在他的身侧,俩人并肩,沿着街道慢慢地逛了起来。
  街上人多如蚁,车流不断,人声鼎沸,一派偏安一隅的盛世繁华景象。王琳琅收敛着气息,隐藏起锋芒,像是一个普通的公子哥一般,一边兴趣满满地喜欣赏着街头的风景,一边侧头和慧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。俩人姿态闲适,一个灵动,一个清雅,行动之间,自有一股潇洒风流之态,很快就吸引了某些有心之人的眼光。
  “哎呦,”一个着灰色短衫和裤子的汉子,捂着自己的肩,哇哇叫唤,“走路没长眼睛啊,都撞着人了!”
  王琳琅连忙后退一步,面色歉然。她双手一拱,真挚地道歉道,“对不起,这位大哥,都怪小弟刚才看风景看得有些入迷,一不小心撞了您,还请原谅!”言罢,深深地一个弯腰,姿态放得很低。
  “一声对不起就完事了?”那汉子捂着自己的肩,一副街头地痞流氓耍横的模样。
  王琳琅皱了皱自己的眉,看了一眼聚集在那汉子身后面色不善的数人,从袖囊了摸出一块约莫五两的银子,递了过去,“小小银子,不成敬意,还望这位大哥笑纳。”
  那汉子本想讹她一顿,不料人家识趣得很,自觉地把银子送上了门。他眼珠一亮,像是恶狗看见了吃食一般,贪婪地伸出一只粗糙的大手,便要去抓那银子。
  王琳琅笑笑地看着他,手下一个微微地使力,那锭元宝一般的银子,顿时像是泥巴一般,被她捏成了一个球体。然后手指继续用力,竟嵌入那银子之中。扁细的银条从指缝之间漏挤出来,像极出了新出炉的粉条,看傻了那满脸横肉的汉子。
  他双眼圆瞪,惊愕地看着面前的少年。那少年却对他灿然一笑,将那被捏得奇形怪状的银子,往他手里一塞,嘴里说道,“大哥,这银子烫手,你可要拿好了!”
  这是什么套路?跟他们预先设想好的情节,完全不相符啊!不过,这汉子脑袋也很灵光,他嘿嘿嘿地干笑两声,接过那古怪至极的银子。有银子不拿,那是傻瓜!虽然这小子看起来有些邪里邪气地,手劲也大得出奇,但是己方人多势众,还怕了这小子不成?
  想到这儿,他微不可查地对身后一人使了一个眼色,便笑呵呵地将那锭被捏得乱七八糟的银子塞进怀中,大摇大摆地领着几个手下,扬长而去。
  周围的人,见没有什么热闹可瞧,便渐渐地散开,融入到滚滚的人流之中。
  “哎呀,我的钱袋呢?”王琳琅惊讶的目光,落向自己的腰间。那原本悬挂在腰带之上的锦囊,已然不翼而飞。
  慧染讶异地看着她,明净似的目光中,泛起了点点的微波,“莫非刚才有人浑水摸鱼,将你的钱袋给偷走了?”
  王琳琅却对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,狡邪得像一只狐狸。“小偷,抓小偷啊!”她像是一个受到惊吓的公鸡一般,胡乱地扑腾着,扯着嗓子大喊。
  她喊得气愤填膺,一双脚在地上使劲地跺了又跺,然后一咬牙,扒拉开两个路人,开始极力地奔跑,似乎是要去追赶那该死的小偷,将同行的慧染,远远地抛在身后。
  那灰布短衫的汉子一行人,见那少年终于中计,抛下了同伴,心头不由地一喜,相互对视一眼,立刻分开,钻入人群之中,朝不同的方向跑去。
  王琳琅跑得气喘吁吁,将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公子哥,扮演得活灵活现。她跑跑停停,停停跑跑,却始终与那灰布短衫的汉子,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。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  喜欢人群,喜欢热闹,喜欢烟火气。
  因为身在人群的时候,总得很安全,就像是一滴水一般,在大海里,根本感觉不到作为个体的脆弱与慌乱,因为周围都是同伴,它们挤挤挨挨地在一起,将那些孤独,伤心,与猜测,都统统地赶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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